为便于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,本会开设在线监督投诉渠道。受理窗口为协会秘书处,依照《河南省信息安全保密协会监事制度》有关规定办理。
一、受理范围
- 对协会工作、协会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;
- 对会员单位违反协会章程、规章制度或行业规范行为的反映;
- 会员或分支机构对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处罚决定有异议的申诉。
二、办理流程与时限
- 提交后由协会秘书处登记,转监事会办理;
- 依《监事制度》第六条,监事应在收到后 30 日内 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;
- 会员申诉联合署名人数达到 30 人 的,监事必须受理;
- 申诉受理后,提请作出原决议的机构重审;原机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维持原决议的,驳回申诉。
三、保密承诺
依《监事制度》第七条,监事必须履行保密职责。本会对投诉人信息严格保密,未经本人同意不向被投诉方披露;勾选「要求保密」的,办理全程单独登记、单独存放。
四、其他提交方式
如需提交书面材料或证据,可邮寄至协会秘书处,或发送邮件至 hnbmxh@hnbmxh.org.cn,并注明您的工单编号。来信请勿在信件封面标注「举报」「投诉」等字样。
在线提交监督投诉
投诉须知 请如实填写。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的,依法承担责任。本会依《监事制度》第七条对投诉人信息履行保密义务,未经本人同意不向被投诉方披露。
受理范围为:对协会工作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投诉、对会员单位违规行为的反映,以及会员对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处罚决定的申诉。
- 1在线提交
- 2秘书处登记转监事
- 330 日内答复是否受理
- 4办理并反馈结果
查询办理进度
请填写提交时获得的工单编号和联系电话后 4 位。匿名提交且未留电话的,请致电协会秘书处查询。